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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七期新教师岗前培训及组织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6-24     浏览数:

关于举办第十七期新教师岗前培训及组织考试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陕西省教育厅要求,现将我校2008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培训及考试的人员范围

凡1994年7月14日以后补充到高校教师队伍中,没有取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及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均需按规定参加培训与考试,取得合格证书。主要是2007年7月14以后新报到的专任教师(含思政教师)。参加培训与考试教师必须具备国民教育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教师可免于参加《高等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的培训与考试:

①获得教授、副教授职称者;

②具有博士学位者;

③师范教育类毕业者。

去年考试未通过的教师,今年还应参加相关科目的考试。凡连续两次考试未通过或无正常原因第二次未参加补考的教师,均应按要求参加全部课程的培训与考试。

外省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的教师还需参加陕西省的岗前培训考试,取得陕西省教育厅颁发的合格证才能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二、培训方式及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采取校内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等(详见附件2)。培训教材采用陕西省教育厅新编写的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学习资料。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

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于2008年9月集中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合格人员发给《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和晋升职务的依据之一。考试不合格者仍需参加下一期的学习、培训。

四、培训报名及其它

1、各单位务必于6月30日(下星期一)前将报名考试人员名单及征订教材情况报人事处师资科(考试报名费每门25元,教材每本10元),并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jiaoshike@snnu.edu.cn,统一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恕不受理。

2、本次岗前培训时间为2008年7月14日至7月29日,具体安排见附件2。

本次培训不履行请假手续。请各单位做好安排,支持新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十七期教师岗前培训班报名表.doc

2.第十七期教师岗前培训班课表.doc

人 事 处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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