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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08年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6-19     浏览数:

关于我校2008年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08年升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发[2008]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08年度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条件

1.在2007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且已取得陕西省人事部门核发的初、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勤技能人员;2007年以前参加升等级考核,因单科成绩不合格未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勤技能人员以及见习期满转正定级的工勤技能人员,可列入升等级考核范围。

2.升等级考核的申报年限条件是:工作年限20年(年限算到2008年,下同)并持有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从取得岗位证书起计算到2008年9月底止,下同)以上,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工作年限10年并持有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以上,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2007年底前见习期满转正定级的工勤技能人员,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二、考核的工种

1.2008年度升等级统考的工种为: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员、水土保持防治工、农艺工、家畜饲养工、兽医防治工、种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水暖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客房服务员、财会员、综合管理员、中药药剂员、西药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

2.各行业专业技术工种中的其他工种。

三、考核内容与考核成绩的评定

考核内容包括:技术理论、职业道德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中、初级工的技术理论、职业道德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三项成绩均为6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其中一项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其合格成绩保留一年。高级工成绩的评定为技术理论、职业道德和实际操作技能三门成绩之合,按由高至低顺序划定分数线,确定合格人数,成绩合格者,核发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

以上三项考核统一使用由陕西省人事厅工考办组织编写或审定的教材。

四、报名要求与考试时间

(一)报名要求

1.所有申报升等级考核的工勤技能人员,按上级规定填写由省人事厅工考办统一印制的《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审批表》一份(复印无效)和《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本人原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989年参加工作并持有中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岗位证书满5年以上的中级工申报高级工、1999年参加工作并持有初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岗位证书满5年以上的初级工申报中级工以及按规定申报初级工的工勤技能人员要按工种、等级分别填写申报表和审批表,经基层单位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报人事处审定。

培训采取自愿原则,如果本人决定参加组织培训,需在《申报表》备注栏注明,并写明具体联系方式。

2.根据陕西省人事厅的工作安排,为了做好报名工作,请各单位指派专人于2008年6月19、20日两天集中在我校人事处劳资科办理,逾期不再办理。(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305室,电话:85310358)

(二)考试时间

根据陕西省人事厅工作要求,我校申报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人员需参加省上组织的统一考试。具体时间为:技术理论、职业道德考试定于2008年8月23日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定于8月24日进行。

五、有关具体问题的规定

1.对未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首次本等级岗位考核的工勤技能人员,可按本等级考核申报条件报名参加本次考核,但其申报时的工作年限只能计算到1996年底。在取得本等级岗位证书后,再按照升等级的申报条件,参加今后年度的升等级考核。

2.本次申报的工种必须与所在工作岗位以及已取得的岗位证书工种相一致,严禁跨工种申报。

3.考核费用包括报名费和考核(鉴定)费,其中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缴;考核(鉴定)费主要用于命题、制卷、监考、阅卷以及场地租用、原材料购置等,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职业资格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71号)文件规定,由省人事厅收取,各考核工种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4.根据人事部、教育部有关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的要求精神,我校现有工勤人员总数和技师、高级工的比例已超过教育部所规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鉴于此,我校2008年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仍采取报名自愿,考核与聘用分离的原则。对于考核后取得相应技术等级的人员,学校将视工勤人员聘用后岗位状况决定是否进行聘用。对于聘用上岗人员,按所聘技能岗位兑现其待遇。

希望各单位能积极配合,及时传达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相关申报手续,共同做好我校工勤技能人员今年升等级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申报表.xls

附件2: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08年升等级考核(鉴定)收费标准.xls

人事处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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