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申请公派出国(境)访学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师德高尚,身心健康。如有师德失范或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二)对于访问学者,应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已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对于博士后合作研究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来校工作时间原则上须满一年,且完成学校和所在单位要求的岗位任务。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聘期考核(针对已满一个聘期或以上教师)合格。
(五)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已获得拟出访单位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符合项目要求。
(六)申请国家公派项目还应满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政府部门的具体要求。
二、常见的国家公派出国(境)访学项目有哪些?
1.“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主要聚焦选派科技领军人才、优秀教学科研人才以及青年科研人才赴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开展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
选派申报类型及访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3-6个月
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3-12个月
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6-24个月
选派时间:一般2月发布校内申报通知,4月正式报名,6月底公布录取结果。
选派流程:学校遴选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2.“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主要支持4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赴海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开展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无选派专业限制。
选派申报类型及访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选派时间:一般7月发布校内申报通知,9月正式报名,11月底公布录取结果。
选派流程:学校评审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3.近年来,“项目制”选派模式逐渐成为国家公派出国的主推赛道,采取“先立项,后选派”的方式,有目标、有规划地选派教师赴外交流访学。主要项目类型有:
(1)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类别包含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2)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类别包含访问学者、博士后。
(3) 俄乌白项目等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包括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项目等。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博士后。其中: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重点资助俄乌白三国优势理工类专业,期限不超过3个月,无语言要求;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重点资助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类专业,期限为3-24个月,支持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
(4) 此外,教育部教师教育师资出国访学研修项目、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也已恢复选派,欢迎关注校网主页通知。
三、申请国家公派访学项目,需要提前做哪些准备?
1.提前联系外方合作导师,获得符合要求的正式邀请函。
2.达到国家留基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尚无外语成绩的教师可提前参加国家公派留学外语培训,成绩两年有效。
3.具有访学可依托的在研项目和切实可行的研修计划。
四、学校会为参与公派出国访学的教师提供哪些保障?
1.教师在出国访学或从事博士后合作研究期间,工资、津贴(绩效)等全额发放。对于国家留基委全额资助派出的教师,访学期间学校另为其发放1000元/人/月的奖励。同时,学校承担国家公派留学外语培训的学费,待获批访学项目后,参训教师可凭付款收据和项目录取贺信报销。
2.开展派出人员行前培训,组织教师参加教育部“平安留学”行前培训。在教师出发前对其进行一对一行前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帮助教师尽快适应国外环境,顺利开展访学。
3.对于在外访学教师,所在二级单位将指派专人与其保持联系,主动关心教师在外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了解其思想、心理和身体状况,及时向在外教师传达与其相关的国情、社情、校情。
五、除了国家公派访学项目,还有哪些教师出国访学渠道?
除国家公派外,教师可依托单位公派,通过学校、所在单位、国境外大学、研究机构、企业资助或自费等方式申请出国访学。单位公派实时申请,一事一议,经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按要求派出。
若需了解更多申报信息,可致电学校人力资源部交流研修服务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531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