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岗位聘用申报表内容填写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教师: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岗位聘用申报表的内容填写,日前,教务处网站公布了规范填写教学工作量等内容的通知(详见:关于首次教师岗位设置及聘用申报表中工作量填写的相关要求及进行审核的通知)。请各位教师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自进校之日起填写任现职以来的教学任务,如若填写内容过多,可另加附页,并请在附页或表格中注明:
本科生授课工作量(课时)
研究生授课工作量(课时)
指导1.毕业研究生人数(硕士人,博士人)
2.在读研究生人数(硕士人,博士人)
特此通知
教师聘用工作组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