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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首次教师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日期:2008-05-23     浏览数:

陕西师范大学首次教师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安排意见

陕师聘发[2008]7号

各处级单位: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有效的激励竞争机制,推进教师资源优化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实施方案》,现就教师岗位的设置及聘用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人员范围、聘用条件和岗位数量

㈠人员范围

本次教师岗位聘用所涉及的范围为全校各单位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思政教师和2006年7月1日参加新的工资套改后退休的教师。对于虽属教师编制,但已长期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以及人事、劳资关系不在我校的博士后进站人员不纳入本次聘用。

㈡聘用条件

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实施方案》及其附件一(《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暂行办法》)和各单位《副教授及其以下岗位人员聘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㈢岗位数量

1.教授一级岗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行。

2.教授二、三级岗位由基本岗位和调节岗位构成。基本岗位和调节岗位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确定,详见附件1和附件2。

3.副教授及其以下岗位数量见附件3-5。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教师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从2008年5月23日开始,到2008年6月15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为:

第一步安排聘用工作(5月23日—5月24日)

㈠5月23日(周五),学校召开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教师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

㈡5月24日(周六),各单位召开会议,传达学校有关岗位聘用工作精神,研究布置本单位的教师岗位聘用工作。

第二步公布聘用岗位(5月23日—5月29日)

㈠5月23日(周五),下发教师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安排意见,公布各院(部、中心、室)各级教师岗位设置方案。

㈡5月24日至5月29日(周六至隔周四),在进行教授各级岗位聘用的同时,各院(部、中心、室)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暂行办法》中对副教授及其以下岗位(五至十三级)聘用条件指导要求和核定的各级岗位比例及数量,结合教师队伍状况,制定本单位《副教授及其以下岗位人员聘用实施细则》,于5月29日下午5:00之前报送学校备案。但制定的岗位条件不得低于学校对副教授及其以下岗位聘用条件的指导意见。

第三步按岗分级聘用(5月25日—6月15日)

㈠教授二级岗位聘用(5月25日—6月8日)

1.5月25日至5月27日(周日至隔周二),符合教授二级岗位聘用条件的教师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教授岗位聘用申报表》,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2.5月28日至5月30日(周三至周五),各单位指派专人执表统一到人事处、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和研究生部等职能部门,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进行审核,并以学院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学术评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于5月30日下午5:00之前将申报表等相关材料报送到教师聘用工作组办公室。

3.5月31日至6月1日(周六至周日),教师聘用工作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教授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4.6月2日(周一),学校学术评议委员会组织对申报教授二级岗位破格聘用人员述职答辩。

5.6月3日(周二),教师聘用工作组对正常申报和破格申报教授二级岗位人员进行学术评议。

6.6月4日(周三),教师聘用工作组研究确定教授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7.6月5日(周四),校务会研究确定教授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8.6月6日至6月8日(周五至周日),公示教授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及主要成果。

㈡教授三级岗位聘用(5月31日—6月15日)

1.5月31日至6月2日(周六至隔周一),符合教授三级岗位聘用条件的教师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教授岗位聘用申报表》,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2.6月3日至6月5日(周二至周四),各单位指派专人执表统一到人事处、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和研究生部等职能部门,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进行审核,并以学院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学术评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于6月5日下午5:00之前将申报表等相关材料报送到教师聘用工作组办公室。

3.6月6日至6月8日(周五至周日),教师聘用工作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教授三级岗位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4.6月9日(周一),学校学术评议委员会组织对申报教授三级岗位破格聘用人员述职答辩。

5.6月10日(周二),教师聘用工作组对正常申报和破格申报教授三级岗位人员进行学术评议。

6.6月11日(周三),教师聘用工作组研究确定教授三级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7.6月12日(周四),校务会研究确定教授三级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8.6月13日至6月15日(周五至周日),公示教授三级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及主要成果。

㈢教授四级岗位聘用(6月13日)

6月13日(周五),各单位上报教授四级岗位拟聘人员一览表。

㈣副教授一级及其以下岗位评审聘用(6月2日—6月15日)

6月2日至6月15日(周一至隔周日),各单位组织副教授及其以下岗位人员的聘用工作,聘用结果须在本单位公示。具体时间安排参照附件6执行。

三、聘用工作的组织实施

㈠为了加强对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实施方案》精神,设立教师聘用工作组、学术评议委员会和聘用工作监督组。教师聘用工作组主要职责是负责教师各级岗位的设置、组织实施聘用工作,研究聘用中的相关政策性问题。学术评议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申报应聘教授二、三级岗位人员的学术水平进行评议。聘用工作监督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工作,听取教职工意见,受理教职工投诉。

㈡各院(部、中心、室)成立单位聘用工作小组,其职责由院(部、中心、室)务会议承担,院长(主任)任组长,主要负责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和上岗条件的制订,教授三级及其以上岗位人员推荐和四级岗位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副教授及其以下岗位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考核、聘用等工作。

各院(部、中心、室)成立学术评议组,其职责由院(部、中心、室)学术委员会承担,无学术委员会的,成立专家评议组,成员由院长(主任)和专家7至9人组成,院长(主任)任组长,根据聘用工作小组的需要和委托,主要负责对应聘人员上岗资格以及成果材料的审核和学术水平的评议。

四、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㈠关于聘用条件中成果时间认定问题。作为聘用条件的成果认定起始日期为任现职的日期,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作为聘用条件的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须为陕西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到校前的成果可不受限制),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或者本人为通讯作者,教学或科研项目的认定时间为立项时间。

㈡关于“双肩挑”人员岗位指标使用问题。机关等非教学科研单位的“双肩挑”人员,与所在学院的教师一起向学校申报竞聘,在符合聘用条件的前提下,其岗位指标从学校掌握的机动指标中解决,不占用所在学院的岗位指标。

㈢关于思政教师的岗位聘用问题。思政教师也可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参与教师岗位设置及聘用。

㈣关于学术评议实行回避制度问题。在学术评议时,凡是涉及到本人,或与申报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须在学术评议时主动提出回避。

㈤关于聘用合同的签订问题。在聘用中完善和推进合约管理制度的建立,要区别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人员,分别实行短期、中期和长期相结合的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条件以及聘用期限等。岗位聘用合同的签订待聘用工作结束后另行安排。

㈥关于人员编制的归位问题。为了规范编制管理,进一步理顺人员身份、岗位和编制的关系,逐步实现编制系列与岗位类别相一致,将长期脱离教师岗位、实际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师编制人员进行编制归位,由教师系列转为行政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相应转聘。

㈦关于对申报材料的要求问题。应聘人员申报材料包括:职称批文、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论文(若复印需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及全文)、专著、项目批件、专利证书、转载证明、SCI检索证明等与申报表所填内容相关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申报材料必须分袋封装。袋一:申报表1份;袋二:申报表所填写的相关论文、专著;袋三:其它有关材料(含职称证或批文、最后学历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申报材料袋要求用档案袋,每袋粘贴打印的封面,注明相应材料名称和件数,并在材料袋底部和两个侧面加贴打印的侧面封签。凡不符合填报及封装要求的材料一律不接收。

本次岗位聘用工作的相关表格(包括副教授及其以下岗位申报表)、材料袋封面及侧面封签请到人事处网站下载。请各学院聘用工作组将拟聘教授二、三级岗位人员的申报表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师资科邮箱jiaoshike@snnu.edu.cn。

五、几点要求

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制度,是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转换用人机制,优化人员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办学效益的重要举措。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组织全体教师及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工作的相关文件、政策和要求,动员大家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正确处理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确保此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㈡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本次教师岗位聘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要十分重视教师岗位及人员聘用工作,要把开展教师岗位聘用工作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抓实抓好,要本着对事业发展负责、对教职工切身利益负责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交叉时间组织,认真操作好每一个环节,减少工作失误,积极稳妥地推进教师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相关的职能处室要以主要精力做好指导协调和组织服务工作,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发生,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还要合理安排,确保各项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工作的领导,按照要求建立健全聘用工作的组织机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步骤和岗位设置方案进行聘用工作。实施中要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反对回避矛盾和不负责任的做法,切实保证教师聘用工作质量。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教授二级岗位设置方案(略)

2.陕西师范大学教授三级岗位设置方案(略)

3.陕西师范大学副教授一、二、三级岗位设置方案(略)

4.陕西师范大学讲师一、二、三级岗位设置方案(略)

5.陕西师范大学助教一、二级岗位设置方案(略)

6.副教授及其以下岗位聘用工作时间安排表.xls

7.教师岗位设置及聘用相关表格

陕西师范大学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

工作委员会教师聘用工作组(代章)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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