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人员: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修订)》(陕师校发〔2014〕91号)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改善博士后人员的住房条件,学校将于近期进行博士后公寓分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截至2018年9月5日,人事关系转入学校且未分配校内公寓住房的,不含已超出在站期限(师资博士后三年,学科博士后两年)的博士后人员。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9月6日(星期四)下午5:00
三、公寓分配时间及地点
9月7日(星期五)下午3:00,校务楼四层会议室。
四、报名程序及有关注意事项
1.个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博士后人员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公寓入住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前期已经提交报名表的人员无需再次提交)。
2.流动站审核。《申请表》须经合作导师与流动站审核后交学校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404室)。
3.学校审批。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结合个人实际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批。
4.校博管办安排住房。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安排办理住房相关手续。
请有意报名博士后人员按时提交报名材料,并准时参加公寓分配,如因故无法如期参与此次公寓集中分配,后期再根据房源情况予以安排。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85310457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公寓入住申请表.doc
人事处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