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法(修订)》(陕师党发[2023]2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本学期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5年2月28日之前进校,符合认定初、中级职务条件,尚未提交认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资料的教学科研人员(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
二、申报条件
1.满足相应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2.具有博士学位,到校工作满3个月,经考核合格可以申请认定中级职务;具有硕士学位、到校工作满3个月,经考核合格可以申请认定初级职务。
三、认定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认真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聘任)审批表》(附件1),与工作总结等材料一并提交给所在单位。来校前有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的人员须提交职称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职称相关证明材料;
2.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后在《审批表》上填写明确意见,同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备案表》(附件2),将相关材料报送人力资源部师资科;
3.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后发文认定(聘用)。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相关材料纸质版于3月7日(周五)17:30前报送至师资科(校务楼404室),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shizike@snnu.edu.cn)。
五、工作要求
1.自本学期起,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由原来的常态化进行调整为一年两次,分别在每年的3月、9月开展,请各单位及有关人员注意按时提交相关资料。
2.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材料将归入个人档案,请有关单位及个人务必认真核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联系人:张思琦
联系电话:85310357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聘任)审批表.docx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备案表.xlsx
人力资源部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