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专家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的研究、咨询、服务等作用,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推荐高等教育教学专家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推荐高等教育教学专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二)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三)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原则上现任或曾任二级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2年及以上。
(四)已担任2026-203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专家,不再进行推荐。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5人,各单位至多可推荐1人。
三、推荐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报人填写《高等教育教学专家推荐表》(见附件),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坚持择优推荐原则,对拟推荐人专业水平、师德师风、学术诚信、本科教学等方面进行全面严格审查,经单位研究后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出具师德师风鉴定报告(经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
(三)学校研究
学校对各单位推荐人选汇总后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上报。
请各单位于9月10日(周四)12:00前将《高等教育教学专家推荐表》(纸质版,主要负责人签章)以及师德师风鉴定报告一并报送至人力资源部(校务楼404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zike@sn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龚老师 85310630
崔老师 85310331
附件:高等教育教学专家推荐表
人力资源部
教务处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