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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通知

关于推荐高等教育教学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08     浏览数: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专家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的研究、咨询、服务等作用,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推荐高等教育教学专家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推荐高等教育教学专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二)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三)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原则上现任或曾任二级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2年及以上

)已担任2026-203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专家,不再进行推荐。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5人,各单位至多可推荐1人。

三、推荐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报人填写《高等教育教学专家推荐表》(附件)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坚持择优推荐原则,对拟推荐人专业水平、师德师风、学术诚信本科教学等方面进行全面严格审查,经单位研究后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出具师德师风鉴定报告(经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

(三)学校研究

学校对各单位推荐人选汇总后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上报。

请各单位于910周四12:00前将高等教育教学专家推荐表》(纸质版,主要负责人签章以及师德师风鉴定报告一并报送至人力资源部校务楼404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zike@sn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老师 85310630

       崔老师 85310331  

 

   附件:高等教育教学专家推荐表

 

人力资源部

教务处

202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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