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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04年以来接收选留毕业生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9-20     浏览数:

根据学校有关职称文件的规定,凡本科毕业参加工作满一年、硕士毕业参加工作满三个月,经过所在单位考察,能胜任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教职工,有资格申请认定相应系列初级职称;凡博士毕业参加工作满三个月,经过所在单位考察,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教职工,有资格申请认定中级职称。请各单位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初级(中级)职称认定(聘任)审批表》(也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于年9月30日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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