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教师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紧急通知
师人发[2006]065号
各教学单位:
为配合我校教师《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工作,经学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批准,现拟对我校在编在岗但未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报名的具体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请指派专人组织有关教师报名并参加测试。
一、测试对象:
2005年(含2005年)以后新补充到教师队伍中、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在编在岗教师(不包括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在职教师、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教师、已聘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在职教师等)。
二、报名要求:
1、教师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到财务处缴费并领取缴费收据,测试费标准每人45元。
2、每位待测教师须交一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照片背面注明姓名、院(系)),由院(系)组织负责人携带报名教师照片、工作证、缴费收据及缴费名单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学历、籍贯),负责人留下联系方式。
3、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办公地点:
教学十楼五层东段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办公室(雁塔校区),教学十一楼二层东段普通话水平测试办公室(长安校区)。
4、报名时间:2006年3月23日下午2:30—5:30(过期不予办理补测)。联系电话:87559026
5、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安排,可查看教务处网页上的相关通知或到报名地点查看。
人 事 处
2006年3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