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新的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和陕西省人事厅、教育厅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按照我校工资制度改革的具体安排,人事处劳资科全体同志和抽调的工作人员,及离休处、财务处相关同志加班加点,互相配合,认真细致地完成了教职工基本信息的审核、工资具体套改及为离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工作,在职人员的工资调整方案和离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方案已经省教育厅和人事厅批准,将在本周三,即2006年12月27日之前兑现。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兑现的金额是2006年7月-12月的净增资部分,即:{新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原工资标准(职务工资+津贴)}×6。
二、本次兑现的工资全部进入各位教职工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工资卡。
三、从2007年1月起,教职工的工资均按照新的标准发放。
请各位教职工注意查询。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06年12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