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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核各单位教职工基本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1-08     浏览数:

关于复核各单位教职工基本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06年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安排意见》(陕师校发[2006]27号)文件安排,我校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06年11月9日至11月12日对各单位教职工基本信息进行复核和汇总。为了保证复核汇总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雁塔和长安两校区各单位的复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时间,现对复核各单位教职工基本信息有关问题与要求通知如下:

1、现办公地点在雁塔校区的单位,材料报送与复核地点为:雁塔校区办公楼三层(西侧)人事处办公室,联系人:张旻,联系电话:85303956。

2、现办公地点在长安校区的单位,材料报送与复核地点为:长安校区校务楼三层(305室)人事处劳资科办公室,联系人:邱汝芳,联系电话:85310358。

3、各单位报送材料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小组指定的小组成员或工作人员。

4、报送材料包括:

①《陕西师范大学教职工2006年工资改革基本信息表》(纸制表);

②《陕西师范大学教职工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基本信息汇总表》(纸制表);

③单位审核教职工基本信息中需人事处复核的材料;

④其他需要特殊说明的问题;

⑤《陕西师范大学教职工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基本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用U盘报送)。

5、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附表中所安排的时间、地点,在各自所在校区进行复核。

附表:各单位教职工基本信息审核日程安排一览表.xls

特此通知

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六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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