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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校教学科研高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统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9-03     浏览数:

关于对全校教学科研高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统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要求和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本学期要完成岗位设置及第三轮人员聘任工作。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全校教学科研人员,尤其是高级职称人员的基本情况,为学校实施岗位设置及第三轮人员聘任工作准备基础信息,保证该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对全校教学科研高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统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摸底统计的范围

摸底统计的范围为全校在编在职的教学科研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包括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的人员,以学院(系、中心)为单位组织进行。

二、摸底统计的时间

正高级职称人员的《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摸底表》和《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摸底情况汇总表》要于2007年9月7日(星期五)之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副高级职称人员的《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摸底表》和《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摸底情况汇总表》要于2007年9月12日(下周星期三)之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人事处师资科地址:长安校区校务楼328室;联系人:李晓凌;联系电话:85310357。

三、几点要求

⒈强化责任心,保证摸底统计工作顺利完成。岗位设置及人员聘任工作既是学校改革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涉及到每一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个人在填写《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摸底表》时务必准确、全面,不遗漏,不出错;各单位对《摸底表》审核时要认真、细致,填写《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摸底情况汇总表》时,一定要客观、公正,如实汇总。

⒉提高工作效率,按照时间要求准时完成摸底统计工作。开学伊始,各单位工作都比较繁忙,要提高工作的计划性和时效性,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摸底表》和《汇总表》,为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⒊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保守工作秘密。对《摸底表》和《汇总表》中的信息,有关人员要严格保密,不得外泄。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⒋团结协作,互相配合,共同完成摸底统计工作。本次摸底统计涉及到的单位及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教务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和协作,处理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得推诿扯皮。

特此通知

附件:一、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摸底表.rar

二、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摸底情况汇总表.xls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教 务 处 人 事 处

2007年9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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