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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副高及以下岗位人员聘用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6-07     浏览数:

关于报送副高及以下岗位人员聘用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副高及其以下岗位人员的聘用工作,统一聘用结果的报送形式,按照《陕西师范大学首次教师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安排意见》(陕师聘发[2008] 7号),现就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实施方案》及其附件一(《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陕西师范大学首次教师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安排意见》及2008年5月23日“陕西师范大学首次教师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部署会议” 精神,认真负责地组织开展副高及其以下岗位的人员聘用工作。

二、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副教授及其以下岗位人员聘用实施细则》。在制订实施细则中,各级岗位聘用条件不得低于《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暂行办法》中对副教授及其以下岗位聘用条件的指导意见,包括任职年限。各级岗位聘用的人员数量和结构比例不得突破学校核定下达的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

三、各单位副高及其以下岗位的聘用结果以表格形式(见附表一和附表二)报送。各单位务必按照要求如实填写表格,一旦发现有不实情况,学校将追究相关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上报的表格经本单位聘用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各单位副高及其以下岗位聘用结果于2008年6月15日前报送到学校教师聘用工作组办公室。同时将附表一和附表二的电子表发送到教师科邮箱,地址为:jiaoshike@snnu.edu.cn

附表一:单位副高及其以下岗位聘用情况汇报表

附表二:单位副高及其以下岗位聘用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教师聘用工作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七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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