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人员: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附件1)精神,第六十六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此次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二)申报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三)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四)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外研究工作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五)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填报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按照面上资助申报软件使用说明(附件2)线下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后,导出数据。
(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初评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于2019年9月2日前组织对站内申请人的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向申请人及时反馈修改意见。
(三)学校形式审查
申请人根据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于2019年9月3日前将申请书在线上传至设站单位(陕西师范大学),由学校博管办进行形式审查。
(四)报送正式材料
形式审查通过者在线上传正式申请材料,并于9月4日前报送纸质申请书2份至人事处(长安校区校务楼404室)。
三、相关要求
(一)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是学校对博士后的考核内容之一,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均须申报。
(二)为提高申请书撰写质量,所有申请人须仔细阅读《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中的“面上资助评审指标”(附件3),并积极主动地与合作导师沟通交流,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申请书。
(三)填报注意事项:
1.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系统中一致方为有效。
2.“投送学科名称”应以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为准。
3.“投送学科名称”应填写“申请资助项目”的所属学科,不一定与申请人所在流动站的学科一致。
4.“编号”为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统一的博士后编号。
5.“设站单位”填“陕西师范大学”,“通讯地址”请填写到所在学院(研究院、中心、所)。
6.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
7.纸质申请表中“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栏由学校统一签字盖章,不需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457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联系。
附件:
附件1:2019年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pdf
附件2:面上资助申报软件使用说明.doc
附件3:面上资助评审指标.doc
人事处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