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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通知公告

关于对2018年1月至7月进站博士后进行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3     作者:     浏览数: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后培养质量,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学校博士后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将继续对在站博士后进行中期考核,现将本次考核具体办法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1月至7月期间进入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博士后均须参加本次中期考核(含师资博士后,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方式

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各博士后所在流动站的博士后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采取博士后汇报工作、考核小组现场考察的形式进行(考核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2)。

三、组织程序

(一)个人准备材料(523日至524日)。博士后下载《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附件3,以下简称“考核表”)填写相关内容并经合作导师签字后,连同本人进站后所发表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能反映本人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所在流动站。

(二)各流动站组织中期考核报告会、流动站评议(525日至531日)。博士后在中期考核报告会上向考核小组成员汇报其进站以来的工作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实施、目前取得的成果、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和目标等。考核小组对博士后的研究工作情况及其他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评议,确定考核等次,在考核表上签署考核结论,并对博士后下一步的研究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材料报送(65日)。各流动站安排专人统一将考核表(附件3)及能反映本人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65日下午500前一并报送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长安校区校务楼404室)。

(四)学校审核、公示。经学校审核、研究后,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1.博士后中期考核是加强博士后管理、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各流动站务必高度重视,确保考核工作严肃、公正、规范。

2.师资博士后是学校师资补充的重要来源之一,中期考核时还须考察其是否符合教学科研人员岗位工作要求。

3.博士后所提交的业绩材料须是本人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陕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所取得的。

4.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博士后,学校将暂停发放其博士后津贴,并限期三个月整改。如在整改后内仍达不到合格标准,则按退站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联系。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457


附件1:2018年1月至7月进站需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后基本情况一览表(42人).xlsx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内容及标准.docx

 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docx



                人事处

                                    201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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