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聘用的人事代理人员,以及我校参加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西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其他非事业编制教职工。
二、办理方式
(一)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查询打印途径
1、登录“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按步骤查询打印。
网址链接:https://wsfwpt.shaanxi.gov.cn/m/login。
2、通过“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微信公众号中“个人查询”模块和“陕西养老保险”手机客户端中“我要证明”模块,均可以打印个人参保证明。
3、使用本人身份证在养老经办中心自助打印机查询打印。
(二)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证明查询打印途径
1、经办机构网点柜台
参保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可在西安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查询打印其本人除养老保险以外的其他四险参保缴费情况。若委托他人查询打印,需持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2、自助终端查询机
参保职工可在西安市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网点设置的自助终端机上,通过身份证验证后,输入本人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密码查询打印。
3、支付宝城市服务
参保职工可在支付宝上绑定电子社保卡后,通过“城市服务”办事大厅中“社保”模块,进入“西安人社”查询打印。(注:目前正在试运行)
三、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