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
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 和《陕西省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陕人发[2008]243号)等文件精神,学校于2014年4月18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在站管理及清理超期在站博士后的通知 》(师人[2014]48号),要求超期博士后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出站手续。
截止目前,王长坤等9位博士后人员仍没有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任务,向学校提交出站申请;张铭钟、梁海峡2位博士后经学校和流动站多次联系、催促,均未到校参加博士后中期考核,根据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王长坤等11位博士后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作退站处理,并上报陕西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
现将名单公布如下,按退站处理的博士后本人须于7月10日前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否则,按除名处理。
附件:给予退站处理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