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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通知

关于做好教职工开学报到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1     作者:     浏览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校长办公室《关于我校2017年放暑假的通知》安排,学校已于9月1日开学。现将本学期教职工开学报到情况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系统填报流程

(一)教职工开学报到情况统计主要通过新人事系统进行填报,各单位系统管理员登录数字校园门户(网址:http://cas.snnu.edu.cn/cas/login),从“人事系统”中的“管理平台”登录管理后台,根据开学签到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在左侧导航栏“开学签到”模块中下载打印本单位“签到表”供教职工签到。

(二)签到完成后由系统管理员设置本单位教职工(含博士后)签到状态,对于未按期报到的人员要如实填写未报到原因,具体要求如下:

1.未报到人员属因公出国的,要注明出国事由、出国时间、现在何地和应回国时间;

2.未报到人员属请假的,要注明请假事由、请销假期限;

3.未报到人员属其他原因的,要注明未报到原因及单位意见。

(三)完成签到状态设置并经各单位行政负责人审核后,由单位系统管理员将签到结果通过系统提交人事处。

(四)请各单位于9月4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将完成审批的签到情况通过系统提交人事处审核备案,并于9月7日(星期四)下午5:30前将从系统导出的《未到教职工情况统计表》、情况说明及处理意见书面材料(均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长安校区校务楼406室)。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对未按时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设法联系本人或其家属,了解其现时的具体情况,如实做好记录,并按照请销假制度做好相关工作,形成完整纸质材料存档备查。

(二)对出国或请假超期及其他原因未按时返校上班的人员,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联系本人或其家属,督促其按时返校或及时办理请续假手续。对于无故不返校或不办理请假手续的,要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此前已报送情况说明,但目前暂未处理的长期不在岗人员、出国超期人员和长期病(事)假未办理续假手续的人员,各单位仍须报送书面材料,说明上学期联系情况及本学期报到情况,并根据最新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四)教职工开学报到情况统计工作要做到准确、全面,杜绝情况不实、事实不清。

三、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通过系统导出的纸质签到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由各单位存档备查(至少保存三年)。

(二)本学期开学报到情况统计完成后,人事处将在一定范围予以通报。

附件:开学签到系统操作说明

人 事 处

2017年9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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