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管理

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 博士后管理 >> 博士后通知公告

博士后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30     浏览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有关个人: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精神,为做好我校此次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自然科学领域资助标准为一等每人 12 万元、二等每人8万元;社会科学领域资助标准为一等每人8万元、二等每人5万元。一等资助和二等资助人数约为当年进站人数的1/3

(二)特别资助(站前)

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自然科学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2022年拟资助约400人,资助标准为每人 18万元。

(三)特别资助(站

特别资助(站中)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2022年拟资助约8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每人 18 万元、社会科学每人 15 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面上资助

1.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5.工作站博士后可选择是否参加独立于流动站的专家评审。

6.如果申请项目所属一级学科为心理学或二级学科为教育技术学,申请人需明确项目所属学科门类,教育学或理学选其一。

7.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二)特别资助(站前)

申请人须为2022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2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进站不超过4个月(须为2021年12月1日之后进站),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1年1月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31日后出生)。

5.进站学科为自然学科。申报项目须为附件1中规定的研究方向,且为非涉密项目。

6.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定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

7.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并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8.入选者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特别资助(站

1.进站满4个月的博士后人员(须为2021年12月1日之前进站)。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5.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6.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7.如果申请项目所属一级学科为心理学或二级学科为教育技术学,申请人需明确项目所属学科门类,教育学或理学选其一。

8.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 2022 2 1 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index.html)在线填报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

(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初评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于20223月11日(星期五)前组织对站内申请人的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向申请人及时反馈修改意见。

(三)思想政治鉴定与师德师风审查

流动站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应分别做好拟进站人员的思想政治鉴定,会同党委教师工作部做好申报基金在站博士后的师德师风审查。

(四)学校审查并报送

申请人根据专家评阅反馈意见进行修改,于2022318日(星期五)前将申请书在线上传至设站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于2022321日(星期一)前将《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师德师风审查报告(思想政治鉴定)一并扫描发送至博管办邮箱(boguanban@snnu.edu.cn)。

四、相关要求

(一)积极动员。请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高度重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认真学习《2022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常见问题解答》(https://mp.weixin.qq.com/s/Ys--Ph4orFYbC4SJSB6vyQ),加强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和拟进站教师、博士研究生积极申报。

紧扣指标。为提高申请书撰写质量,申请人须仔细阅读《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中的评审指标,并积极与合作导师沟通,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申请书。

(三)强化评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可组织5-7名校内外专家(含合作导师)对站内所有申请人的申报书质量进行评阅并反馈修改意见。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3-5名校内外同行专家分别对申报书进行评阅并反馈修改意见。由流动站评阅和同行专家评阅产生的评阅费由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支出,标准见《专家评阅费发放表》(附件3)。

(四)择优推荐。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要求,特别资助(站中)项目推荐人数不超过我校在站博士后人数的二十分之一,学校和流动站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科联系。


人:田潇

联系电话:029-85310457


附件: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2年度).pdf

 2.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3.专家评阅费发放表.xlsx



人力资源部

2022126


关闭
上一篇: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自然科学优... 下一篇:关于做好2021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
X
选择其他平台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