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博士后人员出国(境)交流,提升国际交流合作能力与水平,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9﹞1号),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四)香江学者计划;
(五)澳门青年学者计划(2019年新增);
(六)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以上6个项目的执行期限为10天-24个月不等,其间国家提供3万元-36万元不等的经费资助。各项目的内容简介及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
(一)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学术交流项目
全年随时申报,学校以当年3月8日、6月7日、9月6日为时间节点分批次报送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即日起至3月8日。
(三)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即日起至3月15日,具体申报时间视项目岗位发布时间而定,岗位发布通知请关注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
(四)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即日起至4月19日。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在申报时间范围内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按照《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材料要求,填写申报系统并准备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刻录光盘。
(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审核。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状况及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将政治审查鉴定和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校务楼404室)。
(三)学校审核推荐。学校严格审核所有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确定推荐人选,汇总后上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确定人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确定最终资助人员进行公示并划拨资助经费。
四、相关说明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校内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项目,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同时,充分利用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引进青年人才。
(二)请各单位注意各项目的申报时间,按照要求提前组织,有序申报。
(三)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要认真核查申请材料,保证材料真实、准确,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四)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457
附件:
2019年国际交流计划申报指南.docx
人事处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