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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2021年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26     作者:     浏览数:

根据学校管理工作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基建处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招聘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坚决落实学校各项决策和单位工作安排。

2.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敬业奉献,吃苦耐劳,开拓创新。

3.品行端正,尊重教师,尊重人才,具有主动为广大师生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意识,严于律己,认真负责。

4.具备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善于合作,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10 26 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1026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须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2.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1026日,公布岗位名称、数量及招聘条件。

(二)应聘报名。20211026日—20211115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网上报名,每人填报1个意向岗位。根据招聘工作实际可按规定在本次招聘的2个岗位间进行调剂。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在招聘系统中填写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查询功能生成,有效期须为1个月以内)、相关资格证书和职称证、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

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

(三)资格审核。基建处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基建处网站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初步面试。

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原则上应不少于5人,否则应适当延长应聘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能达到规定人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初步面试。基建处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面试,按照不超过本单位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参加考核人选名单在基建处网站进行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

(五)考核。基建处对通过初步面试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含心理测试)两个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人选,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实践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实际参加笔试不足3人的,取消招聘。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具体形式、要求及时间安排以基建处网站通知为准。

心理测试采用机试的形式进行。

(六)确定拟聘人选。基建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思想政治审核,确定拟聘方案,经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七)公示。人力资源部与基建处在网站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岗位占用学校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联 系 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029-85310150

 

                                                                          基建处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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