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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招聘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8-03-26     浏览数:

根据工作需要,陕西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职责

港澳台及外专事务主管

1

负责港澳台地区校际联络与沟通、合作项目开发与管理、来访接待与出访组织等;外专引智项目管理;协助做好语言类和短期外籍教师选聘、考核及日常管理与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外教事务主管

1

办理外籍教师聘用手续;语言类和短期外籍教师日常管理与服务;国际及港澳台学术会议管理;协助做好办公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外事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周到。

3.能熟练使用英语交流。

4.身心健康,品德优良,工作责任心强。

5.具有一定的文字基础和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和各类办公软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知名科研院所学习。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326日以后出生)

3.具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18326,公布招聘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18326日至2018416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网上报名,填写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再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简历填写完成后,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

(三)资格审核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网站(http://ipo.snnu.edu.cn)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四)考核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笔试、面试等,具体考核安排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网站通知为准。

(五)确定拟聘人选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网站上对拟聘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陕西师范大学B类人事代理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聘用管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269

箱:wsc@snnu.edu.cn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2018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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