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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22     作者:     浏览数: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人员补充工作意见》精神和工作需要,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职责

保健医生岗位:负责做好全园幼儿的身体健康及疾病预防工作。具体负责开展幼儿入园体检、定期检查、日常巡视、卫生知识宣传培训工作等。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够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

2.热爱幼教工作,具有较强的爱心和责任心,具有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3.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二)资格条件

具有医学类专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及二级及以上医院5年以上儿科临床经验;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1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171030日,公布岗位名称、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171030日至11月22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网上报名,填写完整的学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应聘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再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简历填写完成后,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招聘系统地址: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三)资格审核。幼儿园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网站(http://ssdyey.snnu.edu.cn)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四)考核。幼儿园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具体形式、要求及时间安排以幼儿园网站通知为准。

(五)确定拟聘人选。幼儿园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人事处和幼儿园同时在网站上对拟聘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08664 80268000

029-85307735

联 系 人:刘老师 张老师

 

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

2017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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