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 其他通知 >> 正文

其他通知

关于申报2025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06     浏览数:

相关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快培养语言文字事业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为语言文字事业、语言服务体系和国家语言能力一体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称“教育部语信司”)、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下称“国家留基委”)拟选派若干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赴世界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研修。具体选派事宜如下。

一、选派对象、留学类别及期限

一)选派对象

从事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优秀科研人才,我校可推荐2人。已参加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研究优秀中青年学者研修班和高级研修班的学员单独申报,不占用推荐指标。

)留学身份及期限

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留学和资助期限为6-12个月(以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为准)。国家留学基金负担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签证费。

二、申请人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来校工作满1年(2024年5月前到校),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适应能力,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研究成果和工作表现突出。

(四)出国前可获得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五)申请时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基委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及拟留学国家和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未达到派出要求者,须提供可反映本人外语水平的证明,并于出国前达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基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不满2年;曾享受国家留基委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不满2年。

三、选拔及管理

(一)人员选拔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者,须填写《2025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申请表》(见附件),并将《申请表》、语言成绩证明、科研和工作业绩等材料于5月23日(周五)前提交至所在单位。

2.单位推荐

(1)所在单位根据申请人表现情况在《申请表》中填写推荐意见(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料是否属实、申请人的政治立场、道德品性、工作业绩、学术能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500字左右),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担任处级及以上职务的人员须经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方可申报。

(2)申请人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须为申请人出具思想政治鉴定意见,明确申请人的思想政治水平和师德师风情况,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思想政治鉴定意见须报党委教师工作部认定。

二级单位须将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思想政治鉴定意见、《申请表》、语言成绩证明、科研和工作业绩等材料纸质版于5月30日(周五17:30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交流研修服务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Lyx@snnu.edu.cn。

3.学校审核

学校将对申请人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遴选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6月9日(周一)前报送至教育部语信司。

教育部语信司将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的方式选拔。重点遴选围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语言文字相关任务国家语言服务体系构建、国家语言能力建设,以及聚焦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发展重大需求和薄弱环节开展研究的申请

(二)派出及管理

推荐单位应做好本单位教师出国研修规划,确保被录取人员按时派出;落实定期联络机制,为教师在国外安心研修提供保障。原则上已通过专家评审的人员不得放弃资格。被录取人员纳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统一管理,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学校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研修结束后须严格遵守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履行服务义务。

留学人员应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及教育部语信司提出的任务和要求,访学结束回国后须向教育部语信司提交聚焦研究主题的成果报告。应积极以专题汇报、高水平论文、研究项目、国际交流等形式介绍访学收获,展示学习成果。

四、评审及录取

(一)2025年6月,材料审核及专家评审。候选人名单将于国家语委科研网(www.ywky.edu.cn)公布。

(二)2025年9月1日-5日,候选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国家留基委将进行资格审核,并为通过审核者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人员按国家留基委公派留学人员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三)被录取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的申请。除签证被拒等不可抗力外,不受理其他原因造成的延期派出申请。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交流研修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碧瑶    联系电话:85310357

                                                                           人力资源部

                                     2025年5月7日


 附件:2025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申请表.docx


关闭
上一篇:关于推荐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专家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组织202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通知
X
选择其他平台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