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提高我省文化产业工作决策和管理水平,根据《陕西省文化产业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陕宣字〔2018〕162号)要求,现就我校推荐陕西省文化产业专家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从事与文化及相关产业(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有关的经济、管理、金融、技术、创意等方面的专家;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严谨务实的科学精神、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三)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较高专业知识水平,在本行业有较高知名度;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参加相关工作和活动。
二、推荐指标
本次学校可推荐3位专家,各单位限推荐1人。
三、推荐流程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陕西省文化产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见附件),并将《推荐表》以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坚持择优推荐原则,对拟推荐人专业水平、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全面严格审查,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形成推荐意见和师德师风鉴定报告(经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
(三)学校研究
学校对各单位推荐人选汇总后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上报。
请各单位于11月22日(周三)17:30前将《陕西省文化产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师资科(校务楼40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hizike@sn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85310357
附件:陕西省文化产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doc
人力资源部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