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商请协助更新和增补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评审专家的通知》(留金来招〔2023〕12号),为协助做好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奖学金项目评审工作,现就我校专家更新和增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更新工作
对于已入库的专家,请相关单位安排专人进行信息核对并征求意见,对于确因个人或工作原因无法继续承担评审任务的专家,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提出中止入库要求,并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1)。
二、专家增补工作
对于未入库专家,可根据学科领域按以下条件及程序有针对性的申请推荐进入学术型或管理型两类专业领域专家库:
(一)推荐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熟悉并支持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工作,愿意参与评审工作。
2.学术型专家应具备较强的学术素养,为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专家,熟悉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及国内外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研究情况,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博士授予权的专业须为博士生导师)。
3.管理型专家应具有长期从事来华留学管理工作背景,熟悉来华留学方针、政策,管理工作经验丰富,熟悉有关领域国际合作交流情况,现任/曾担任学校国际学生主管部门或学校外事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职务(含处级和副处级)。
4.近三年曾参与国家公费留学评审工作者优先推荐。
5.曾参与国际学生指导、培养工作者优先推荐。
6.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在国外留学(研修)经历,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丰富国际学术交流经验者优先推荐。
7.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者优先推荐。
8.个别项目对评审专家有特殊要求,届时将根据实际需求,另行增补专家。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对照推荐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入库申请,并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包括专家类型、出生日期、学科门类等。其中学术型专家学科门类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管理型专家学科门类应选择“留学生管理”。符合管理型专家任职要求但同时满足学术型专家条件的人选,应作为学术型专家申请,后续录入系统时在“行政职务/级别”栏录入任职情况。
2.单位推荐。各单位坚持择优推荐原则,从专家的综合素质(特别是责任心、品德)、专业水平、计算机熟练程度、对来华留学工作的熟悉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填写《评审专家推荐函》(见附件2),并出具师德师风鉴定报告(经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
3.学校研究。学校对各单位推荐人选汇总后进行资格审核、审查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续将组织被推荐人选通过线上录入信息,信息录入工作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于2023年3月14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师资科(长安校区校务楼40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hizike@sn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85310357
邮箱:shizike@snnu.edu.cn
附件:
中止专家统计表.xlsx
评审专家推荐函.xlsx
人力资源部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