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陕西省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领域专家库成员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具体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家领域分类
(一)节能降碳类专家:工业节能(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交通运输节能(城市交通、铁路、水运等);建筑节能(公用工程、工民建、家用及办公电器、照明器具等);机械设备节能(锅炉、风机水泵、电机变压器、发动机、通信电子、其他通用机械设备);公共机构节能。
(二)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类专家: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低碳、环境管理、环境工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园区环境污染治理、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等。
(三)财经类专家:技术经济与概算、经济管理、财务会计等。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态度认真,在研究或评审活动中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3年、硕士学位5年以上者视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三)精通专业知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本领域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熟悉行业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承担过设计、诊断、研究、改造、标准(规范、指南)制定或咨询等相关工作。
(四)具有能源(节能)咨询、能源审计、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节能评估与规划等节能降耗工作经验,具有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审核、绿色制造体系评价等循环经济工作经验,具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园区环境污染治理、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财金类专家应熟悉本行业项目工程概预算编制,能正确的对项目总投资、工程造价、工业增加值、工业产值等提出意见。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报名
申报人如实填写《陕西省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领域专家申请(推荐)表》(见附件),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单位审核
单位对申报人填报内容及材料进行初审,研究后形成明确推荐意见。二级党委(党总支)对申报人进行师德师风鉴定,出具书面鉴定意见,经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
(三)学校推荐
学校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审核遴选,确定上报推荐人选。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须对拟推荐专家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可靠。
2.各单位务必于2022年6月16日(星期四)17:00前,将拟推荐专家材料电子版(申报表)发送至shizike@snnu.edu.cn,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师资科(校务楼404室)。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357
附件:
陕西省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领域专家申请(推荐)表.docx
人力资源部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