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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5     作者:     浏览数:

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审计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35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审对象为在我校工作的审计系列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评审条件和程序

(一)评审条件

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审计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35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拟参评人员于2020930日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注册、填报信息,生成《2020年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简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传系统。

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拟参评人员材料进行初审,明确推荐意见。

3.学校审核:学校审核拟参评人员材料,并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

三、申报系统

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互联网登陆网址为:(http://1.85.55.147:7221/zcsb)。

四、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委托评审函》(由人事处提供);

2.学历(学位)证书;

3.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业务成果获奖证书;

5.有效期内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6.业务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7.《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8.个人业务工作报告(2000字左右),一式15份(标题宋体、三号、加黑;正文仿宋、四号;A4纸打印;每页右下角编页号。统一格式见附件2)。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的《个人业务工作报告》进行审核,并在报告末尾注明是否属实,加盖公章;

9.能反映审计成果具有代表性的审计报告(附审计通知书)、审计调查、优秀审计项目、专案审计、审计科研课题等业绩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10.代表作品原件,已经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能反映本人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最高学术水平的作品(评审结束后退还本人)。

以上申报材料,1-8项均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9-10项有涉密内容的采取脱密处理后上传网上申报系统,同时线下报送纸质材料。

(二)有关要求

1. 拟参评人员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

2.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

3.请拟参评人员应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357

邮箱:shizike@snnu.edu.cn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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