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9〕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9年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对象和范围
凡在我校教师岗位工作(含师资博士后)的在编人员,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主要为2018年以来的新进教师。
二、申报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无犯罪记录;
2.取得国民教育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在国境外取得学历人员须有教育部学历认证);
3.体检合格;
4.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5.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3年);
6.系统讲授1门次以上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课程,评价良好。
三、工作安排
1.提交材料(4月16日—4月20日);
2.体检(4月17日—4月18日);
3.公示(4月22日—4月26日);
3.网上申报(4月25日至4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注册申请);
4.教师专业技能考试(5月6日至6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上级部门集中审查(6月10日—6月30日);
6.信息核对(7月1日—7月10日);
7.证书发放及资料归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所需提交材料
(一)教师个人提交材料
1.本人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同底版照片4张(须与电子版一致);
2.本人最高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学历、学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原件);
3.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120元;
4.其他补充材料。系统填报结束后,学历证书和普通话证书等信息未通过系统审核的,需提交相应证书原件(网上申报环节结束后,另行通知)。
(二)单位提交材料
1.《陕西省2019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1);
2.申请人2018—2019学年教学计划或证明材料(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校务楼404室)。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时间:4月16日-4月20日17:00
联系人:朱睿、卢昕山
联系电话:85310357
邮箱:shizike@snnu.edu.cn
附件:1.
附件1:2019高校教师资格相关表格.zip
2.
附件2:体检安排.doc
3.
附件3:任教学科对照表.doc
4.
附件4:系统填报用户手册.docx
人事处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