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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3     浏览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自2011年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共同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做好我校2013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3年度拟选派50人,资助经费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医疗保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为教育部“985”高校、“211”高校、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校级通过博士学位答辩的决议证明),身体健康。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以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4.单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的重点培养对象。

三、遴选原则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四、申报程序

(一)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招聘职位见附件一,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二)递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照“香江学者计划”申报项目信息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单位,各单位审核汇总后派专人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汇总表见附件二)。

(三)审核推荐

学校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并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审核,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总后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确定人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按照候选人数和入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提供给港方。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人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知“香江学者计划”赴港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

五、申报材料要求、报送时间及地点

申报材料包括:

1.《“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简称《申报表》,附件三);

2.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以上材料合并装订,一式4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boguanban@snnu.edu.cn

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3月22日

报送地点: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校务楼630室)

联系人:鲜路

联系电话:029-85310457

六、其他

1. “香江学者计划”是内地与香港合作培养高层次青年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2. 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写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3.申报材料若存在不实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自动取消资格。

4. 《“香江学者计划”实施细则(暂行)》可以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政策法规栏查看。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联系。

人事处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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