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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06     浏览数: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根据陕西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定于2013年9月开展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助申报工作,现就我校做好此项工作的有关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套资助项目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3、与企业共同研究,取得有较高应用价值和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为在陕在站博士后,且为所获基金资助项目的主持人(不包括子项目的主持人)。

2、所获得的资助项目均为在站期间取得,且研究工作正在进行。

3、与企业共同研究取得有较高应用价值和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申报人员须为该发明专利的第一完成人。

4、申报基金项目、发明专利的证书或通知已经下发,相关资助资金已经到位。

注:所有获得国家自然或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子项目一概不纳入配套资助范围。

三、资助标准

1、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博士后人员,由陕西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所获资助金额50%的配套资助(最高资助不超过50万元);

2、对在站期间与企业共同研究,取得有较高应用价值和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的博士后科研项目,由陕西省财政每项给予2万元研发资助。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金申请表》(附件1),随同获得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通知、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取得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原件、复印件(一份)、有较高应用价值的证明等资料,报送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填写《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后,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9月23日

报送地点: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长安校区校务楼630室)

联系人:鲜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457

附件:1. 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金申请表

      2.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金申请汇总表

人事处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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