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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通知

关于做好第五十七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25     浏览数: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印发<2015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的通知》精神,第五十七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此次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的在站博士后。

2.进站后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3.申报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

二、申报程序

1.个人填报

申报人于即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在网下填写申请内容,导出数据。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初评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于2015年2月27日前组织对站内申报人的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向申报人及时反馈修改意见。

3.学校形式审查

申报人根据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于2015年3月1日前将申请表在线上传至设站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学校进行形式审查。

4.报送正式材料

形式审查通过者在线上传正式申请材料,并报送纸质材料。

三、所需报送的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所需报送的材料:

(1)纸质申请书1份

(2)两位专家填写的《专家推荐意见表》(请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系统中下载,交合作导师及同行专家填写,一式两份)。

报送时间:2015年3月2-3日

报送地点: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长安校区校务楼425室)

联系人:焦老师,鲜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457

四、相关要求

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是学校对博士后的考核内容之一,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都必须申报。

2.为提高申报书写作质量,所有申报人须仔细阅读《2015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中的面上资助通讯评议标准,并积极主动地与合作导师沟通交流,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申请书。

3.涉密材料一律不得通过网上提交,请在网下填写并自行刻录光盘,连同纸质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派专人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4.填报注意事项:

(1)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方为有效

(2)“投送学科名称”应以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为准。

(3)“投送学科名称”应填写“申请资助项目”的所属学科,不一定与申报人所在流动站的学科一致。如果“投送学科”属交叉学科,请在“投送学科”(一级或二级)后面注明“交叉学科”字样。

(4)“编号”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的博士后编号。

(5)“设站单位”填“陕西师范大学”,“通讯地址”请填写到所在院系(中心)名称。

(6)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

(7)申请表中 “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栏由学校统一签字盖章,不需加盖院系公章。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联系。

人事处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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