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7〕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新计划”主要内容
“博新计划”旨在吸引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又一重要举措,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十三五”期间实施的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3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7年度拟进入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二)获得博士学位2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7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三)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不超过31周岁。
(四)“博新计划”本年度限定的资助学科详见附件1。
(五)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研究计划所属领域应符合“博新计划”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附件2)。
(六)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
(七)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三、薪酬待遇
除按国家“博新计划”规定提供生活费及科研资助费外,学校将另外按相关规定提供博士后日常经费及科研启动费;优先安排博士后公寓住宿;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子女上学、住房公积金、医疗方面享受与校内在职教职工相同的待遇。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2017年2月20日后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二)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可登录“博新计划”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模板)。
(三)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将“四(二)”中的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于2017年3月6日前报送拟进入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审核。
(四)单位审核和提交申报材料。
1.流动站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汇总的申请材料提交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校务楼404室)。
2.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定推荐人员,并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超过20%。
(二)请校内各相关单位广泛宣传,鼓励博士后合作导师和优秀博士毕业生积极参与“博新计划”。
(三)申请人要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网上提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鲜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457
附件:1.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学科
2.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学科
3. 设站单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