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为适应学校新的个税申报政策,合理规避博士后配偶生活补贴一次性发放带来的税率较高问题,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7年6月起,将博士后配偶生活补贴直接发放给博士后配偶本人,为便于发放,现将采集博士后配偶相关信息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
人事关系转入学校的在站博士后(含师资博士后)的配偶,包括进站后登记结婚的此类博士后配偶。
二、信息采集范围
《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配偶生活补贴信息一览表》(详见附件)中的相关内容。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1.《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配偶生活补贴信息一览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2.进站后登记结婚的博士后须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于2017年5月25日17:00前报送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校务楼404)。
其他未尽事宜请于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联系。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457
Email: boguanban@snnu.edu.cn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配偶生活补贴信息一览表
人 事 处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