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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通知

关于做好第六十二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4     作者:     浏览数: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精神,第六十二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此次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的在站博士后人员。

(二)申报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三)进站后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四)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外研究工作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五)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填报

申报人于即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线下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后,导出数据。

(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初评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于2017年8月23日前组织对站内申报人的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向申报人及时反馈修改意见。

(三)学校形式审查

申报人根据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于2017年8月25日前将申请书在线上传至设站单位(陕西师范大学)。由学校博管办进行形式审查。

(四)报送正式材料

形式审查通过者在线上传正式申请材料,并报送纸质材料。

三、所需报送的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所需报送的材料:

(一)纸质申请书1份;

(二)两位专家填写的《专家推荐意见表》(请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系统”中下载,分别交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一式两份)。

报送时间:2017年8月28-29日

报送地点: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长安校区校务楼404室)

四、相关要求

(一)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是学校对博士后的考核内容之一,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都必须申报。

(二)为提高申报书写作质量,所有申报人须仔细阅读《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中的“面上资助通讯评议标准”,并积极主动地与合作导师沟通交流,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申请书。

(三)填报注意事项:

1.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系统中一致方为有效。

2.“投送学科名称”应以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为准。

3.“投送学科名称”应填写“申请资助项目”的所属学科,不一定与申报人所在流动站的学科一致。

4.“编号”为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统一的博士后编号。

5.“设站单位”填“陕西师范大学”,“通讯地址”请填写到所在院系(中心)。

6.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

7.纸质申请表中“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栏由学校统一签字盖章,不需加盖院系公章。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457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联系。

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pdf

人事处

2017年7月4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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