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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通知

关于开展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09     浏览数: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法修订(陕师2023〕21)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上半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截止202651日符合认定初、中级职务条件,尚未进行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的教学科研人员(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满足相应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二)具有博士学位,到校工作满3个月,经考核合格可以申请认定中级职务;具有硕士学位、到校工作满3个月,经考核合格可以申请认定初级职务。

三、认定程序

个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登录教师服务平台”(登录地址:https://hrms.snnu.edu.cn),服务目录”—“岗位职级晋升”—“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模块按要求填写完善信息。来校前有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的人员须提交职称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职称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单位

(二)单位审核

所在单位在“教师服务平台”中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经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组考核认定。

认定聘用

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后发文认定(聘用)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仔细填报相关信息,于520日(星期17:30前提交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完成。

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每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适时开展,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所有相关申报人员,并按要求考核认定

(三)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材料将归入个人档案,请有关单位及个人务必认真核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联系人:田潇

联系电话:85310357



                                    人力资源部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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