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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新进人员报到须知

发布日期:2019-10-18     作者: 人力资源部     浏览数:

您好!欢迎加入陕西师范大学教职工队伍!为了您更方便、更快捷地办理报到手续,请认真阅读如下注意事项:

一、报到前期准备工作

1.体检。携带一寸照片1张到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校医院体检中心缴费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电话:85307612)

提醒:工作日上午10:00之前可抽血化验,请早晨空腹。

2.【教学科研人员】签署到校工作确认书。请持本人身份证到人力资源部师资科(校务楼404室)领取并签署本人的到校工作确认书。(注意:应届毕业生还须签订三方协议书)

3.【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具博士后进站介绍信。请持体检结果和陕西省博管办开具的博士后进站材料到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科(校务楼404室)领取博士后进站介绍信。(注意:应届毕业生还须签订三方协议书

4.【调入人员】开具商调函、调令。请持体检结果到人力资源人事科(校务楼406室)开具商调函,在原单位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5.【人事代理人员】开具人事代理业务办理介绍信。请持体检结果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报到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到人力资源部人事科(校务楼406)领取人事代理业务办理介绍信,办理档案托管业务。

二、报到时需随身携带的材料

1.体检报告单(体检结果一栏须由医生签字,体检中心盖章);

2.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电子照片用于办理信息注册和校园卡注册,大小不超过300K);

3.身份证原件及电子扫描件(正反两面扫描至一份材料); 

4.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包括:

【国内应届毕业生】第一学历到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电子扫描件(其中学位证处于公示期的,可提供学位办开具的如“授予博士学位证明”相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其它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电子扫描件。

【调入人员】原单位相关材料原件及电子扫描件(调动人员提供行政介绍信,离职人员提供离职证明),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电子扫描件。

【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进站介绍信原件及电子扫描件,就业报到证原件及电子扫描件,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电子扫描件。

【人事代理人员】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托管相关证明材料,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电子扫描件。

5.独生子女证(非必要,若有,可提供)。

三、办理报到手续

1.到人力资源部人事科(406室)开具来校工作通知单。领取干部履历表聘用合同证明及公司办卡清单(中国银行师大路支行),并办理其他手续

2.持证明到雁塔校区师大路的中国银行师大路支行,办理行卡(用于发放津贴);持公司办卡清单在雁塔校区师大路中国银行师大路支行办理公务卡;另需自行办理工商银行卡(要求必须西安开户,用于发放工资,不转关系博士后可不办理)。

3.干部履历表填写完毕并粘贴二寸免冠照后,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查并在加盖单位分党委的印章。

4.来校工作通知单由本人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填写报到时间(报到时间不得早于人事科开具日期)、加盖公章并将其复印件与中行、工行银行卡的复印件(注明姓名、工号、银行卡号)一起交至薪酬管理科(431室),复印银行卡时须同时将身份证正面一同复印于一张纸上,有工作经历者请单独附页说明(同时需提供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明细清单等)。

5.干部履历表、聘用合同交至人力资源部人事科(406室)。

6.请自行登录个人门户,在人事系统填写个人出国经历和配偶及子女情况。

四、相关部门的办公地点

   人力资源部(长安校区校务楼403);教务处(长安校区校务楼112);计划财务处(长安校区校务楼513);国有资产管理处(长安校区校务楼501);图书馆(长安校区图书馆办公室);人事档案室(长安校区图书馆西附楼);派出所、校医院、计生办在雁塔校区家属区内。

报到相关问题请咨询人力资源部人事科(长安校区校务楼406)电话:85310360

职称相关问题请咨询人力资源部师资科(长安校区校务楼404)电话:85310357

工资相关问题请咨询人力资源部薪酬管理科(长安校区校务楼431)电话:85310358

保险相关问题请咨询人力资源部社保中心(长安校区校务楼406)电话:85310629

户籍相关问题请咨询党委保卫部户籍科(雁塔校区办公楼104)电话:85308597

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相关问题请咨询国有资产管理处电话:85310372、85310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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