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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对新到校教师 “一对一”服务联系机制的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12-06-11     作者:     浏览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了帮助新到校教师尽快熟悉学校工作、生活、学习环境和相关政策、办事程序,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陕师校发[2009]117号)精神,现就各单位建立对新到校教师“一对一”服务联系机制(以下简称“‘一对一’服务”)的相关事项作出以下规定:

一、服务联系对象

“一对一”服务联系的对象为新到校工作的教学、科研人员。

二、服务联系时间

“一对一”服务联系的周期一般为两年。

三、服务内容

1、协助新到校教师办理报到手续,熟悉各职能部门办公场所和工作流程。

2、协助新到校教师尽快熟悉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工作规定和考核评价要求。

3、主动关心并经常了解新到校教师的生活、工作状况,为其提供咨询服务。

4、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新到校教师在工作、生活实际中遇到的困难,并协助给予妥善解决。

四、确定联系人的原则

1、工作需要的原则。各单位应从事业可持续性发展需要的高度认识“一对一”服务工作,确定好联系人,尽全力协助解决新到校教师工作生活中的问题。

2、学科相近的原则。各单位应尽可能选派专业方向与新到校教师相同或相近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提供“一对一”服务。

3、德才兼备的原则。各单位应尽可能选派学风道德好、业务素质高且关心学校和单位发展、热心学校公益事务且富有责任心的教职工做联系人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开展“一对一”服务是一项建设和谐校园、体现人文关怀、促进文人相敬,保持新到校教师工作动力的新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积极做好此项工作。

2、各单位在知悉学校拟引进接收教师审批意见的同时,应着手确定专人提供“一对一”服务,并在教师报到前至少七个工作日报人事处备案,以便人事处根据上报名单制作“服务登记卡”(附件1)。

3、各单位应经常听取“一对一”服务双方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好所遇到的各类问题。

4、联系人应积极主动地与新到校教师保持联系、进行交流沟通,关心新到校教师身心健康,了解其工作生活状态。新到校教师与服务联系人应相互尊重、相互理解。

5、学校将不定期组织对“一对一”服务工作的跟踪、了解和交流。各单位、新到校教师和联系人对此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和人事处师资科反馈,师资科须做好意见登记(附件2),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并将问题处理情况及时予以反馈。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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