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陕西师范大学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中心2016年度A类人事代理工程技术岗位招聘工作已经完成公告发布、报名受理、资格审核、机试、面试和心理测评等环节。
结合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中心发展需要,应聘人员机试成绩和综合表现,以及面试评委推荐意见,经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中心研究、学校审核,确定韩广欣为相应岗位拟聘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6年10月20日起至10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实名向学校人事处或纪委办公室反映。
人事处电话:029-85310360 邮箱:renshike@snnu.edu.cn
纪委办公室电话:029-85310302 邮箱:jiwsh@snnu.edu.cn
陕西师范大学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中心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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